|
|
搅拌机性能江苏瑞旭搅拌设备有限公司是从事搅拌设备的设计、制造和新型搅拌装置研究开发的专业公司,下面由我公司为大家介绍搅拌机的性能:
1.搅拌机应按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,并符合本标准的规定。 2.搅拌机的有效装载系数应符合单轴≥0.6;双轴≥0.5的规定。 3.搅拌机应在规定的搅拌时问内将混合物料搅拌成匀质干混砂浆。 4.搅拌机出料机构应工作可靠,大开门卸料搅拌机应在15s内卸净;单管卸料搅拌机应在30s内卸净,其搅拌筒内干混砂浆残留量,不得超过产品规定公称容积的3%%u3002 5.在试验工况下,搅拌机拌制的同一罐次不同部位的干混砂浆均匀程度变异系数(cv)应不大于5%%u3002 6.搅拌机应具有额定载荷10%%u7684超载能力。 7.公称容积为1200 L(含)以下的搅拌机在额定载荷下停机5 min应能继续起动运转。 8.工作时噪声应不大于85 dB(A)。 9.搅拌机的可靠性试验工作时问不少于300h,可靠性试验首次故障前工作时问不少于100h,平均无故障时问不少于200h,可靠度不小于85%%u3002 |